摩登6娱乐本專科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辦法(2020年8月修訂)
發布時間:2023-11-24 來源🪕:學生處
根據《教育部等六部門關於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財〔2018〕16號)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等四部門關於印發<上海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滬教委規〔2019〕7號)的文件精神,為認真做好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以下簡稱困難生認定工作)🏃♀️➡️,嚴格工作製度👶,規範工作程序😍🍌,公平⛪️、公正、合理分配資助資源,切實保證國家和上海市製定的各項資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實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身上☆,結合摩登6實際🛌🏼,製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對象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經濟能力難以滿足在校期間的學習、生活基本支出的學生。
第二條本辦法中的學生包括全日製註冊在讀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和預科生)。
第三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堅持實事求是🤦🏽♀️,確定合理標準👱🏽,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實行班級民主評議、學部(院)審核和摩登6審批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須嚴格工作製度,規範工作程序,堅持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第二章認定機構
第五條由摩登6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摩登6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具體負責組織和管理全校的認定工作。
第六條各學部(院)成立以分管學生工作的黨總支(或黨委)副書記為組長🦸🏻,輔導員、學生代表為成員的認定工作組,負責本學部(院)認定的具體組織和審核工作。輔導員負責組建班級民主評議小組🍡,學生代表人數不低於班級人數的10%🏋🏿♀️📥。認定工作組和班級民主評議小組成立後,其成員名單應在學部(院)專業或班級範圍內公示。
第三章認定標準
第七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標準分為特別困難👁、比較困難和一般困難三個檔次🧕🏿。
1.完全無力支付學習費用,且支付本人生活費用都非常困難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認定為特別困難。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作為認定特別困難的參考條件🏋️♂️:
① 烈士子女👩⚕️;
② 父母或學生本人殘障🔴;
③ 無經濟來源的孤兒👰🏼♂️;
④ 直系親屬或學生本人患重症🚿,需長期自費治療的;
⑤ 農村特困救助供養的學生;
⑥ 優撫家庭子女;
⑦ 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2.能勉強支付個人學習費用,但無力支付生活費用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認定為比較困難學生。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作為認定比較困難的參考條件🚵♀️:
① 單親家庭且缺少經濟來源的;
② 城鎮雙下崗職工且未再就業的子女;
③ 多個子女同時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子女;
④ 來自老✋🏼🧑🏿🍳、少、邊、窮地區的農村學生;
⑤ 農村低保家庭子女;
⑥ 家庭遭受較嚴重自然災害的子女。
3.能支付全部個人學習基本費用及部分生活費用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認定為一般困難👩🏼🏭。
第四章認定程序
第八條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學部(院)認定工作組、班級民主評議小組🧗🏿♂️,將按照各自的職能分工,共同完成認定工作🎆,其中輔導員是困難生認定工作的責任主體。具體程序為🐰:
1.提前告知
摩登6應通過有效方式,向學生告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事項👩🏼🦳🫨,同時做好學生資助政策宣傳工作。
2.本人申請
由學生自願如實填寫《上海市普通高等摩登6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並提出認定申請🧑🏼🎄。學生應對所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2.班級民主評議
班級評議小組根據學生提交的《上海市普通高等摩登6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結合認定標準以及影響其家庭經濟狀況的有關情況🎃,認真進行評議👩🏻🏭☕️,確定本班級各檔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評議小組填寫推薦意見♻✂️,報學部(院)認定工作組進行初審。
評議小組進行民主評議時應著重考慮孤殘學生、烈士子女🧑🦯、農村特困救助供養的學生、建檔立卡困難家庭學生以及家庭成員長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等特殊情況的學生💆🏼♀️。
3.學部(院)審核並公示
各學部(院)認定工作組認真審核認定評議小組申報的初步評議結果。如有異議,應在征得班級評議小組意見後予以更正。學部(院)認定工作組審核通過後🛑,要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及檔次,以適當方式、在適當範圍內(註意保護學生個人及家庭的隱私)公示5個工作日。如師生有異議,可通過有效方式向本學部(院)認定工作組提出質疑🦺,認定工作組在接到異議材料的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對學部(院)認定工作組的答復仍有異議🫄,可通過有效方式向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請復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接到復議提請的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情況屬實,將做出調整。
4.認定決定並建檔
公示結束後一周內,各學部(院)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及檔次匯總後報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批,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根據學生餐卡消費👂🏿、電話調研或個人訪談等多種情況,最終確認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資格,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檔案📲,並按要求錄入全國和上海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
5.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不定期對取得資助資格的學生進行調研和回訪🫶🏽。
第五章認定時間
第九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原則上每學年進行一次🧕🏻👮🏻♂️,以秋季學期認定為主,視當前學年實際情況,確定春季學期是否增補👃🏿。
第十條在每學年夏季學期結束前🏃🏻,摩登6發布下一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通知,每學年秋季學期開學時👨🏻🦱,各學部(院)啟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10月摩登6完成困難生認定工作。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一條摩登6和各學部(院)每學年定期對全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一次資格復查,並不定期隨機抽選一定比例的困難學生,通過消費數據挖掘、座談🆓、電話🎴、實地走訪等方式進行核實🍗,隨時對全校經濟困難學生進行跟蹤調查🔳。如發現弄虛作假現象,一經核實♜,取消資助資格,收回資助資金。情節嚴重的,摩登6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第十二條摩登6和各學部(院)要加強學生的誠信教育,教育學生如實提供家庭情況,及時告知家庭經濟狀況顯著變化情況🌧。如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發生顯著變化🤽♀️,各學部(院)要及時做出調整🦹🏼,並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備案。
第十三條本辦法自2020年9月7日起施行,由學生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