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困助學
發布時間:2013-06-13 來源:學生處
摩登6娱乐國家助學金管理與發放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體現黨和政府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懷👨🏽💻👩🏿🏫,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加強我校對國家助學金的管理,規範國家助學金的評審與發放,進一步做好我校幫困助學育人工作,根據《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摩登6國家助學金實施細則》(試行)精神👮🏻,結合摩登6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中所指我校困難學生為根據《摩登6娱乐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第三條 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我校全日製本專科(含高職)在校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第二章 資助標準與申請條件
第四條 國家助學金主要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費用開支。我校國家助學金的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500元(根據上海市教委有關文件調整)👨🏽🍳,根據摩登6情況分為“一般困難”🧎🏻♀️、“特別困難”🙍🏻、“特殊困難”三個等級👇🏼🫄,資助標準分別為:特殊困難學生每人每年3000元,特別困難學生每人每年2500元,一般困難學生每人每年2000元。
第五條 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二)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摩登6各項規章製度;
(三)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四)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五)家庭¾濟困難,生活儉樸;
(六)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
(七)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識,願意通過自己的努力積極解決經濟上的困難🚴♂️。
(八)無違紀🐊、違法等不良記錄🏌🏻;
第三章 申請與評審
第六條 我校國家助學金每學年評審一次,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七條 我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與評審工作由摩登6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各學院依據《摩登6娱乐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成立相關工作組🫄🏿,具體負責本學院國家助學金的評審工作👩🏼🎤。
第八條 國家助學金的申請與評審程序:
(一)名額分配。學生處學生資助中心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和上海市教委下達的我校國家助學金名額,結合摩登6實際情況和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情況,劃定我校學生獲得國家助學金名額🦸🏿♂️。
(三)本人申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根據國家助學金申請條件5️⃣,每學年按照摩登6通知的具體時間向摩登6遞交《上海市高等摩登6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和相關困難證明,提出國家助學金申請🥈;
(四)學院初審。各學院資助工作組組織對本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查並確定資助等級,經審查符合評選條件的,在學院範圍內予以公示3個工作日以上😕,對公示期內被提出異議的學生,應予以重新審查🚴🏼♀️。公示期滿後,將初審名單等報學生處資助管理中心。
(三)摩登6審定。學生處根據各學院的初審結果,進行綜合評定,經摩登6資助工作領導小組研究通過後🥢,將評審合格學生名單在摩登6範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以上,對公示無異議者最終確定受助學生名單並上報上海市教委備案🥥。
第九條 同一學年內,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和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或上海市獎學金👱♀️。
第四章 助學金發放🛄、監督與管理
第十條 摩登6按月將國家助學金發放給受助學生👨🏿🍼,每學年按10個月發放🚂。
第十一條 我校國家助學金實行專款專用❓。各學院要高度重視國家助學金的評審與發放工作,堅決杜絕平均主義🤘🏽;切實加強對困難學生的管理與教育🖖🏽🚿,確保國家助學金真正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摩登6將定期對國家助學金的發放和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並自覺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取消其國家助學金獲得資格:
(一)違法違紀受到摩登6處分者;
(二)因各種原因休學、退學、保留學籍者🧹;
(三)隱瞞家庭經濟真實情況🛰,在申請助學金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者;
(四)家庭經濟狀況明顯好轉☎️,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間生活費用者;
(五)有吸煙酗酒、鋪張浪費及其它把助學金用於非生活所需的不適當開支者
(六)上學年度受無償資助的學生🤰🏿,參加社會公益活動未達到摩登6規定學時或考核不合格者🧔🏻。
(七)其它應當取消受助資格的。
第十三條 國家助學金獲助學生應嚴格遵守國家助學金的各項規定🆒,在受助期間要堅決杜絕自身的各種不良消費行為(如抽煙🙎🏿♀️、喝酒⚠、購買奢侈消費品等高消費行為)👭🏼,不許用助學金請客🧙🏻♀️,一經發現,摩登6將嚴肅處理。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摩登6學生處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之前頒布的相關辦法同時廢止。
摩登6娱乐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
根據《上海市高等摩登6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為認真做好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以下簡稱認定工作)💇🏽♂️🧑🌾,嚴格工作製度,規範工作程序𓀖,公平、公正、合理分配資助資源,切實保證國家和上海市製定的各項資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實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身上,結合我校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一、認定對象
第一條 本辦法中所稱學生是指被我校正式錄取👨🏽🌾,具有我校正式學籍且完成註冊的普通全日製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位)在校學生🐍。
二、認定標準
第二條 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標準設置為“一般困難”、“特別困難”、“特殊困難”三檔🧙🏼♀️。
第三條 學生基本生活費用低於本校學生日常平均消費水平的學生🫙,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認定為家庭經濟一般困難學生:
(1)家庭中有多子女在校就讀的;
(2)家庭經當地民政或社會救助部門認定為低收入家庭的🧍♂️;
(3)家庭成員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額醫療費用的;
(4)家庭因突發性變故造成人身及財產重大損失的👈🏿;
(5)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災害的;
(6)父母離異導致家庭收入明顯下降的;
(7)其他情況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認定為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
(1)享受家庭所在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2)孤兒、烈士子女或優撫家庭子女;
(3)父母重病或單親且來自貧困及邊遠地區的;
(4)家庭成員喪失勞動力且家庭無固定收入或收入較低的
(5)其他無經濟來源支持正常學習、生活的🧜🏿♀️。
對於特別困難學生家庭類型為“非健全”者或者由於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等原因導致的家庭經濟困者,可以認定為“特殊困難”學生。
三🏪、認定原則
第四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堅持實事求是,在學生本人提出申請的基礎上,實行民主評議和摩登6評定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第五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嚴格遵守工作製度🧑✈️,規範工作程序。
第六條 在認定工作過程中,既要堅持審查相關證明,更要註重學生在校期間的日常消費情況和平時生活表現🧚🏿♀️。
四🦹🏿♂️、認定機構
第七條 摩登6成立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領導擔任🍍🛹,成員單位由學生處、財務處、各學院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組成。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全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和日常管理認定工作。
第八條 各學院成立認定工作小組🍆,負責本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具體組織實施和審核工作。學院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任工作組組長👎🏼,輔導員為工作組成員🚧。
第九條 各學院以班級為單位🚿,成立以輔導員🤷🏻▪️、學生代表參加的認定評議小組🐦🔥,負責認定的民主評議工作。由輔導員和學生分別擔任組長。認定評議小組成員中👌🏿,學生代表應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代表應民主評議產生🤚🏼,代表人數一般不應少於年級學生總人數的10%。認定評議小組成立後🍝,其成員名單應在本班級內公示🥧🟪。
五、認定程序
第十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原則上每學年進行一次,一般在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後兩個月內完成;學生本人或者家庭遭遇特殊意外情況👨🏿🦲,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經摩登6資助管理中心同意可以參加申請和認定👂🏿。
第十一條 摩登6每年向學生(包括新生)發送《上海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見附件),需要申請認定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及在校生應如實填寫該表,並到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門或社會救助部門加蓋公章,以證明家庭經濟狀況。每學年開學時🚗,各年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評議小組負責收集《上海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
第十二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評議小組根據申請人提供的情況📦,對照上海地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結合學生日常消費狀況,以及影響其家庭經濟狀況的有關情況🦣,認真進行評議,初步確定本年級各檔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報學院認定工作組進行審核💊。
第十三條 學院認定工作組應認真審核初步評議結果。若有異議,應在征得認定評議小組意見後予以更正💇🏽♂️🖱。審核通過的,應在全學院師生中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5個工作日。若師生有異議,可通過有效方式向學院認定工作組提出質疑。學院認定工作組應在接到異議材料的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師生若對學院認定工作組的答復仍有異議🩶,可通過有效方式向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請復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在接到復議申請的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第十四條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匯總全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後報請摩登6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並向學院通知審批結果。
六、後續管理
第十五條 各學院每學年第二學期應當對已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一次資格復查,發現家庭經濟狀況有明顯好轉的應立即取消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終止對其資助。
第十六條 學生在提交家庭經濟困難申請時應如實提供本人及家庭各方面情況#️⃣,保證所提供材料的客觀性和真實性👃🏽。摩登6通過信件、電話🪤、實地走訪等方式對申請人情況進行核實🚏,如發現弄虛作假現象🤹♀️,一經核實,立即取消資助資格;已獲得資助的,收回所有資助金🖋;情節嚴重的,依據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第十七條 各學院應加強學生的誠信教育,教育學生如實提供家庭情況,及時向摩登6告知家庭經濟狀況變化情況🦸🏼♂️。
第十八條 各學院應當專門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建立檔案,完整地記錄認定資料和接受資助的情況👩🏼🍼。
七😑、其它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學生處負責解釋。
附件:《上海市高等摩登6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
摩登6娱乐學生臨時困難補助
申請辦法
臨時性困難補助是為了幫助解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因突發原因而造成生活上暫時性經濟困難的專項資助。為了進一步完善臨時性困難補助的發放工作👩,科學合理地使用幫困資金⏫,切實有效幫助困難學生解決暫時性的經濟困難,根據教育部和摩登6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製定本辦法。
一🧘🏼♀️、申請學生需具備下列條件
1、摩登6娱乐全日製在校本科生和專科(高職)生🧚🏽♀️🙅🏼♂️;
2、在摩登6學習期間因突發原因(如遭遇自然災害、家人罹患重病等)導致失去經濟來源,影響到學習和生活的正常進行的;
3、日常生活儉樸,師生評價好⚾️,誠實守信,自強不息,積極參加各類公益活動的;
4、其他未預見性原因👊🏿,學生處研究後認為需要資助的。
二㊙️、 申請流程
1🦶、申請學生提交臨時困難補助書面申請及生活困難證明🧚🏿♀️;
2🧑🏽🌾、申請學生按要求填寫《摩登6娱乐學生臨時困難補助申請表》,說明申請理由以及本年度獲得獎助學金、參加勤工助學等情況🧘🏿;
3👨🏿🏫、由申請人所在學院對申請人情況進行評議、審核並蓋章後交至學生處;
4、學生處對申請進行審核,並根據學生實際情況製定幫困方案🧝🏽♂️。
三🪟⛓、其它說明
1、學生臨時困難補助是對國家助學金的一個補充,原則上享受國家助學金的同學不再申請;
2、臨時困難補助發放標準控製在1000元以下,特殊情況上報主管校領導審批👰🏿;
3、學生應以嚴肅認真的態度🧣,根據個人情況如實申報👩🏼🦱𓀔,不得弄虛作假🌹;
4、本辦法由學生處負責解釋。
摩登6娱乐學生學費減免實施細則(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幫助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製定本細則🤱🏽。
第二條 具有本校學籍的全日製在冊學生的學費減免適用本細則。
第二章 申請學費減免的條件
第三條 遵紀守法,學習刻苦,品行端正👦🏽,生活簡樸。
第四條 家庭經濟確實困難🧍🏻♂️🖍,難以支付全部學費,且具備下列情況之一的🚆:
(一)革命烈士子女🦐🎺、孤兒以及殘疾人或單親家庭子女等享受政府特困補貼;
(二)上海地區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年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線;來自邊遠貧困地區、革命老區或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特別困難,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標準。
第五條 在校學習期間🙆🏿♀️,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學生🫴🏿,摩登6不受理其學費減免的申請🍥:
(一)未修滿一年應得所有學分;
(二)一年內受到過校、院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含警告)處分🫴;
(三)在校期間經常抽煙、喝酒、上網吧等。
第三章 經濟特困學生的認定
第六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須持有所在地區民政或社會救助部門出具的正式證明。
第七條 摩登6根據上海市有關政策,對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材料進行復核👶🏼,復核無誤後方可列為特困學生對象,將其材料歸入經濟困難學生檔案。
第八條 經濟特困學生的認定有效期為一年,如發現經認定的特困學生的生活水平已高於特困標準🙌,摩登6即取消該生學費減免資格🙋🏻♀️。
第四章 學費減免的金額
第九條 學費減免額度分為每學年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等若幹檔🧗♂️。
第十條 具體學費減免額度根據學生經濟實際困難程度確定。經濟特別困難的革命烈士子女,學費可以全部減免。
第五章 審批程序和時間
第十一條 凡認為符合本細則所規定申請學費減免條件者,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輔導員初審通過後,填寫《摩登6娱乐學生學費減免申請表》👲🏼,並按規定提交有關證明材料🗾。申請材料由輔導員統一匯總上報到學生所在學院。
第十二條 學院對困難學生的經濟情況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報學生處。
第十三條 學生處根據本細則和學生經濟困難的實際情況確定學費減免與否及減免金額,並在全校範圍內進行公示🫷🏼,公示後報主管校領導審批💆🏿♀️。
第十四條 經主管校領導批準後🧂👱🏿,學生處將學生學費減免情況書面通知學院。
第十五條 獲準學費減免的學生學費減免通知書到財務處領取學費減免金。
第十六條 已獲學費減免的學生💗,在減免學費的一年內🙆🏿♂️,若因違法亂紀受到處罰,摩登6將取消其在校期間的減免資格。
第十七條 學生學費減免一學年辦理一次,申請時間為每學年第二學期的前四周🏙。
第十八條 學生學費減免的審批工作在學年的第二學期第八周以前完成,第九周發放學費減免金👩🏻🎓。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細則由學生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細則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另附:
關於具體學費減免額度的補充說明➖:
1👨🏿🔧、基礎額度:父母雙全🏌🏽♀️🏆,其中包括雙務農、雙下崗、雙協保、半工半農、無固定收入等特困生,申請助學貸款的學生,學費減免額度一般為1500元。沒有申請助學貸款的學生學費減免額度一般為1000元。
2、少數民族學生𓀖🎄、父母離異或一方亡故的,學生學費減免額度一般在1500元或1000元的基礎上增加500元。
3𓀊👸🏼、父母一方重大病,學生學費減免額度一般在1500元或1000元的基礎上增加500元。
4🏯、父母雙方重大病,學生學費減免額度一般在1500元或1000元的基礎上增加1000元。
5、父母一方殘疾🚣🏽,學生學費減免額度一般在1500元或1000元的基礎上增加500元。
6、父母雙方殘疾💇🏻,學生學費減免額度一般在1500元或1000元的基礎上增加1000元。
7、本人重病或殘疾,學生學費減免額度一般在1500元或1000元的基礎上增加1000元👩🏻🦽。
8、孤兒學生學費減免額度一般在1500元或1000元的基礎上增加1500元👙。
9、特殊情況學生學費減免額度經相關部門討論後另行製定👨🎤🛁。